男女主角分别是王素芬吴培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文章精选阅读重生八零年代》,由网络作家“别胡扯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重生八零年代》是作者“别胡扯”的倾心著作,王素芬吴培忠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宝贝的东西,一杆刷子枪上山了。这种枪的构造很简单,一根钢管外焊个扳机,外加一个点火用的火眼。用的时候,先在枪里装上火药,再加上铁沙子,最后在火眼放上火药。这种枪在这个时候还不禁止,而且大山里常有野猪、野狼,几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杆,一直到九几年才统一没收了。砰!一声枪响。枪管里的铁沙子便向网一样射出,越变越......
《文章精选阅读重生八零年代》精彩片段
“老大!”
王素芬一听这话,感动的稀里哗啦的,抹着泪站了起来。
老师是什么工作,她比吴培忠更清楚,待遇不错,还受人尊敬,假期还长,就算是自己的亲儿子,也未必会有几个人会这么做,更不说他这个便宜儿子了。
“你先烧着火,王孃孃给你杀只鸡去。”
说完,出去了。
吴培忠语重心长地道:“老大,你真想好了吗,这老师现在不干了,你以后想再干,可就没机会了,你打算怎么生活?”
吴应成笑笑,“我想好了,先跟爸你打野鸡、兔子,挣点小钱再说。”
吴培忠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和他一样,都是个牛脾气,见着劝说无用,只能让吴应成先吃点苦头。
“好,那一会吃完饭,你先和我去打几只野鸡、野兔,看这钱有没有教书来的容易。”
吴应成没当回事,点了点头,“好呀。”
两爷子说干就干,吃了午饭,便扛着家里最宝贝的东西,一杆刷子枪上山了。
这种枪的构造很简单,一根钢管外焊个扳机,外加一个点火用的火眼。
用的时候,先在枪里装上火药,再加上铁沙子,最后在火眼放上火药。
这种枪在这个时候还不禁止,而且大山里常有野猪、野狼,几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杆,一直到九几年才统一没收了。
砰!
一声枪响。
枪管里的铁沙子便向网一样射出,越变越大,最后变成簸箕那么大,扑向了树上的竹鸡子。
吴应成枪法不行,可从小在山里长大,跑路还勉强可以,急忙跑过去捡。
竹鸡子这种动物跟野鸡一样,都会飞,但个头要小许多,煮熟了又嫩又细,蘸上一点豆瓣酱,好吃得很。
这种动物繁殖又多又快,一窝出来十几个,在山里并不值钱,可要是拿到县城去买,那就老值钱了。
只是这个时候,人们刚从那场浩劫里走出,很多人都怕再来一次,扣个走资派帽子,根本不怎么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卖。
再加上他家住在大山里,离县城有三十多公里路,加上山路又不好走,很多人都是一年、半年才赶那么一回县城。
而像吴应成的亲妹妹,十二岁的吴彩华,刚上三年级,从小到大,根本就没有去过县城。
就算是吴应成,也是上高一时,才第一次去的县城。
但前一世的他,几乎都是天天在学校里读书,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价钱。
等到了后面,有外地人靠收这些山货发了财,队上的人才知道,这东西在外面那么值钱。
不过这一世嘛,那就不好意思了。
用重生前年青人流行的话说,走别人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,穿别人的鞋,让别人找鞋去。
小心捡了起来,让血一次滴个干净,城里人都爱好,这样才不至于影响卖相。
又找来草绳,一只只窜窜上,光滑的羽毛,不错的个头,看起来都能引起人的购买欲望。
吴应成枪法虽不怎么样,可父亲吴培忠可是一个好猎人。
找兔子窝、寻野猪洞、挖狐狸家,没有一样他不会的。
运气好的时候,还能抓到活的小野兔、小野鸡,放到家里,直接用草食把它们养成家的。
很快,吴应成便累的气发吼,手里提着一串野鸡,肩上搭着几只兔子。
吴培忠在前面嘿嘿的笑,“老大,这打猎的活不好干吧?要不,你还是回去当老师吧,那钱多轻松,站在那耍嘴皮子就行了。”
吴应成擦了擦汗。
理想是美好的,现实是残酷的。
前一世的自己,下海的时候已经吃了几年公家饭,长得还算壮。
可这一世,也就每周回来能吃上肉,还没有补起来呢。
“爸,以后别提这事了,我明天便去一趟县城。”
“啥,去县城?”
吴培忠一脸的不解。
“又没有什么大事,去啥子县城,这来来回回六七十公里路,难得走不?
有什么要买的,去乡上买就行了。”
吴应成还想买个关子,要不然依着他老人家那倔脾气,知道他想靠这个发财,肯定会让他滚回学校教书。
“我一个同学在县城,他可喜欢吃这些东西了。
我就想着,先让他给我找个门路,顺便给他带点野味过去。”
吴培忠就是那种特别好的农村人,一听这话,来了精神。
“你小子不早说,走,回家,叫你二爸去,我们去打只野猪!”
“啊!?”
吴应成听了这话,简直不敢恭维。
他这个爹什么都好,不抽不赌,不骗不喝,就是太过热情。
别看那家猪又肥又笨,很好欺负,这野猪可不是那么好惹的。
这家伙,没事便在松树柏树上蹭树油。
等这些树油干了,便会形成一层护甲,一层又一层的,铁沙子这种破坏力,很难伤到到它什么。
要是运气不好,遇到一头野猪王什么的,步枪来了,都要打几枪才死。
至于刷子枪,哼,连逃命都难。
上一世,父亲就是为了给他这个儿子凑下海经商的钱,和二爸两个人去杀野猪,结果被顶了腰子,修养一段时间后,当时倒没有什么。
可到了六十岁,就腰疼无力,经常疼得睡不着觉,结果那么好的医疗条件,才活了六十二岁就死了。
这也是吴应成前世第一个遗憾。
这一世,是断然不能再重蹈覆辙了。
而且,这一次只是一次试水行为,若到时真的需要,多叫几个人去打,或者直接干脆收就是了。
“爸,不了,他就一个人吃不了多少,再打几只野鸡、兔子就可以了。”
“那也行。”
或许是老天为了奖励吴应成舍已为人的精神,爷俩今天运气特别好。
两爷子一人拿枪打,一人跟着捡,等到了下午五点钟下山时,两个人都是满载而归。
八只竹鸡子,四只野鸡、六只野兔,还有几个小兔子。
而一般情况下,忙活一天下来,能打上两只兔子就不错了。
吴培忠这人大方豪爽,对两个弟弟更是巴心巴肝的好,换作平时,肯定是拿去几只送给二爸、三爸了。
可今天不一样,儿子需要用这个跑门路,回来之后,用背篓装着,放进了地窖了。
这种地窖冬暖夏凉,平时一般用来窖红薯。
现在正值七月份,天气正热着呢,不放地窖里,明天就变味了。
吴应成则紧接着提了一桶水放进去,这样能降温,明天可是要拿去卖的,得小心再小心。
“哥。”
出了窖,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娃娃牵着一头老黄牛回来了,背上还背了个背篓。
里面一个一岁多的小娃娃,扎着一个立起的辫子,敷了一脸的泥巴,像个小鬼一样。
她正拿着一根野草,有滋有味的嚼着,不时还吧唧一下嘴,一副很香的样子。
这两人不是别人,正是吴应成的两个妹妹,大妹吴彩华,二妹吴小桔。
现在,如果春娃子回去推车,那几只不甘心的野狼必然不会放过他。
等把他给解决了,他和王素芬留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。
可如果大家一起回去,等他们回来时,这野猪肯定只剩下一副骨架了。
话不多说,急忙从腰间取下山里人的三宝之一,一把又窄又长的山刀。
先把野猪身上那层厚厚的油护甲刮了,里面的肉皮便露了出来。
野猪不比家猪,常年在外生活,即便是剥掉外面那层油甲,这皮也是相当的厚和韧,感觉有点像牛皮。
先把前后腿肉割了下来,再是屁股、夹缝、脊柱,一流子下来,已经有七八十斤了。
“好了,不割了。”
见着吴应春还要下刀,吴应成急忙制止。
吴应春一脸的不愿意。
“哥,这就好了?还有这么多肉呢!”
“做人做事,一半一半,你懂不懂?”
吴应春摇了摇头,“不懂。”
“那就记着,总有一天,你会懂的。”
弄了一些柏树枝垫在背蒌里,然后把肉装进去,背在背上,朝前面走去。
吴应春倒还想继续割,可听着林子里呜呜的低吼声,急忙学着吴应成的样,装好了肉,拔腿就跑。
没走多远,便听得身后传来一声狼嚎,也不知是感谢,还是气愤。
不过,吴应成想,应该也是一半一半吧。
不管怎么说,有了这次经历,三人一路都走的快了许多,直到人家多了,这才减缓了脚步,休息了一会。
等到了县城,与上次差不多时间,二人已有了经验,分开买山货,当然不忘给两个表舅留一份。
王素芬本来就算得上是半个城里人,长得标志,嘴巴也会说,一见这情况,也加入了售卖行列。
别人见她小腹微挺,挺不容易的,都纷纷来问。
但很明显的,买的人并不是很多,也没有几个回头客,野猪肉也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贵,一斤只买了一块。
毕竟,野味这东西,也就吃个稀罕,日子刚刚好过一点,谁会当饭吃?
好不容易卖完了,也就是一百五十块钱,比预想了少了几十块。
不过,吴应成已经满足了,这些钱一半,可是天下掉下来的,这还得感谢那五只野狼呀。
见着时间不早,赶紧带着二人去吃了个早饭,那个时候,馆子都挺厚道的,不存在什么地沟油,吃着也放心。
去见两个表舅,是不可能带着吴应春的,想着高兴,给他了五毛钱,让他在茶馆里等着,便带着王素芬这个后妈去买衣服。
这个时候的衣服,样式不多,面料种类也少,王素芬又一心想着给吴应成省钱,两三块的衣服也讲半天。
吴应成还不敢搭话,生怕别人误会了他不是王素芬的儿子,而是她的爱人。
毕竟,王素芬只比他大十岁,又没干过多少重活,看起来要比一般的农村妇女年青好多。
最后,好不容易选了套,一件白色的女式衬衣,一条灰色的卡叽布裤子,宽大不显怀,正好怀孕穿。
王素芬别提多喜欢了,可对方死活不少那五毛钱。
吴应成看着王素芬那较劲的样子,就想起了重生前最后一次跟老时的她逛商场。
几千块的东西,非要为了五十跟人磨,从国内扯到国外,从古代扯到现代,硬是把这五十块钱给磨下来才罢休。
想到这里,很容易的就想起了那个时空,这会的老太太。
她肯定正一个人抱着重孙子哭,哭她白发人送黑发人,对不起死去的吴培忠,不禁动情喊了一声。
“妈,算了,就这件吧!”
“啊!?”
售货员一听,惊得下巴差点都掉了出来。
“你,你这么年青,竟然有这么大个儿子?”
王素芬眼中也是闪过一道泪花,估计不是因为在讲价,就直接哭出来了。
“那就看在我这么年轻的份上,把这套衣服买给我呗。”
说着,充分发扬了农村妇女的不讲理作风,扔了钱拿上旧衣服就跑。
“老大,你真认我这个妈?”
跑进了巷子,王素芬看着吴应成,有些不好意思,又有些期待。
期待不是这一声妈,而是对她这两三年付出的认可。
吴应成的亲妈是生大妹难产时死的,那个时候吴应成才八岁,说实话,对于死还没有什么正确的认知。
后来虽然懂了,可已经晚了,随着年龄增加,连相目都不记得怎么清楚了。
现在有个后妈这么巴心巴肝的待他,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。
“妈,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妈。”
“贫!”
王素芳一听这话,提着口袋,转身捂着嘴直往前冲,可眼泪却不听话的流了下来。
到了家属院大门口,王素芳腰也直了,胸也挺了,说话也有力了。
这就是一个做妈的独特力量,为了儿子,再丢人也得上。
“老大,一会见了你大表舅,直接叫大舅,知道了不?”
吴应成点了点头。
人其实是相互的,你对别人好,别人才会对你好,你都不礼貌待人,别人凭什么以礼相待?
他记得前一世改口叫大舅,已经是二十年后的事了。
不要小看怎么一个‘表’字,对于某些人而言,意义大不一样,特别是对大舅王凯旋而言。
他是那个年代典型的知识分子高官,说话办事,慎之又慎,一字一句,都有讲究。
如果你叫他声表舅,他绝对不会和你多说半句,更不说认可你。
记得前一世,吴应成耍了个小聪明,想直接叫大舅套近乎,结果当时这个已是厅级高官的他,直接看了一眼王素芬。
见她犹豫了一下,当时虽然没有说什么,可从那以后,每次吴应成去,这位大表舅便都不在。
后来,他才知道,就是因为这事,这位正直清高的大舅,给他烙上了偷奸耍滑的标记,不想再和他有任何接触,以至于他错过了很多正当的发财机会。
这一世有了王素芬的提前认可,想必这种事是不会在发生了。
王凯旋做为局长,唯一的优待,就是有一套局里分配的大房子,三室一厅,位于二楼。
那个时候,整个县的楼房都不是很多,劳动局虽然是大单位,也只有两栋四层高的楼房。
一栋朝着前面的大马路,是办公楼,一栋便是眼前这栋住宿楼。
上了二楼,王素芬显得有些紧张,理了理头发,又理了理衣服,这才敲了敲门。
吴应成站在后面,虽然已经是老商人了,可也不是那么好受,脑子里只想着,如何给这个大舅一个好印象。
太热情,有巴结嫌疑,太冷淡,又显得没有礼貌,放的太开,像个二百五,缩脚缩手,又像个二楞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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