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
感受到阳光的炽热,我缓缓的睁开眼,烈日当空照,一觉睡到了中午,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。
我看着这满地的碎肉和内脏,有点反胃,找了一圈,才看到了昨晚丢掉的手机,手机发烫的厉害,手电筒开了一夜,电量只有百分之五十了,华某得麦芒的电池这块确实做的不错,屏幕也没有摔碎,这是算是今天第一个好消息。嘿嘿,难得睡了一个这么踏实的觉,今天又是阳光满满的一天。
↖(^ω^)↗
实在是不想看到那堆猩红零碎,我把手机关机收好,扛起这头狼,打算往河边走。昨天晚上一路狂奔,现在又是中午了,看不到太阳升起的方向,有点找不到方向感,好在草原上的特点就是广阔无垠,找个高点的地方都能一览无余。我爬上了附近的一个小土包,总算是看到那条大河了,好在昨晚跑的也不算太远,从脚下的山包到那条大河,估摸了一下,应该也就7公里左右。
这头狼,皮毛不是很油光,毛色发暗且枯杂,一股子骚味,抗在肩膀上冲的鼻子好难受,而且死沉死沉的,就像抗了一袋大米一样,我本来打算把它拖到河边好好洗干净,然后吃肉,想了想,还是算了,太沉了。我拿着小刀忍着那腥臭和骚味混合的怪味,一点一点沿着昨天剖开的地方把他对半切开,他腹部的皮又薄又不好处理,只好切掉不要了,我这拙劣的刀功,唉,家里杀条鱼都费劲的男人,唉!最后总算是把它背后的这块好皮毛连着尾巴剥下来了,其实我最初的想法是把它的皮毛做个简易背包,肚子那块就用来装东西,两条腿打个结,刚好可以像书包一样挂肩膀上背起来。有想法总是好的,就是太想当然了。我割下来一块狼腿上的肉,有点像牛肉,暗红暗红的,生吃感觉和牛肉差不多,入口软软的,但是嚼起来却很耐嚼,就是总会有些筋膜,硌牙,而且嚼不烂,把能嚼烂的吃了,剩下嚼不烂的再吐出来。但这狼肉的气味却真的是不敢恭维,骚味膻味,还有一种其他的说不上来的怪味,不过肉本身的味道就没啥,就是生肉的那种腥甜味,到这鬼地方也三天了,吃过最好吃的就属那个狗鱼仔了,主要是那个不是很腥,还带着淡淡的咸味。但在这茫茫草原,不吃这肉搞不好就得饿死,所以还是强制让自己吃了很多肉进肚子里。
解决了这人生活着的头等大事——吃,跟着的这倒数第二件大事就又来了,肚子里就像有根搅棍,一直在那翻腾,随时要喷涌而出。我拿着那根皮毛剥半天剥不下来的狼腿,准备好好的做一番清洁工作了。
办完人生大事回来,我打算做一个最简单实用的苏联式大口袋背包。(不知道评论区有没有书友知道这款苏联经典。)这狼皮其实挺耐磨的,我想割几条细长的皮来做绳子,费了老大劲,都没划出来,差点划到手,这折叠刀就是这点不好,昨晚也是挺幸运的,可能是太紧张太用力了,刀把子握的很紧,才没划到手。最后把另一只鞋带取了下来,把狼扎了几个洞。用鞋带串起来,这下好了。两个鞋子都没鞋带了,好在这马丁靴穿的比较紧,不系鞋带也没事,昨天那串鱼也不知道找不找得到回来,还是有点可惜了,应该把上面的鞋带取下来的。
我决定还是得沿着河走,河里的狗鱼比较好吃。我提着这昨夜搏斗胜利的战利品,兴高采烈的往河那边赶。
到了河边,已经是下午了,太阳不是很辣了,我在犹豫要不要洗衣服,这一身山下,混合着各种味道,我怕衣服晒不干晚上会很冷,也怕这一身血污的衣服一进河里就会引来一大群狗鱼,搞不好那群鱼会把衣服撕烂,那就尴尬了。
我把狼皮上的板油一点一点用小刀刮出来,顺便在手臂和脸上抹上一些。我估计脸上肯定全被晒伤起皮了,现在都疼的没啥感觉了,希望抹点油多少会好得快一些吧。
夜里,我突然被几声很远很远处传来的狼嚎惊醒,说实话,我很害怕,怕一身的血腥味引来狼群就麻烦了。一对一我怕是因为我想无伤通关,一对多那我就算侥幸赢了估计也活不下来了。
我已经没有丝毫的睡意了,我爬起来沿着河岸快步的走着。今天晚上终于见到月光了,虽然只是一个月牙在天边挂着,周围的星星在一旁簇拥时不时还眨巴一下,但这月光也很明亮了,视野还是很不错的,可能是因为在草原上的原因,空气污染少很多的缘故吧!
从披星戴月走到了日出东方,肚子又饿了。
-_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