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能一眼看出我在损人,看来你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。」
虽然很无语,但对此我不得不辩驳一下。
不是我有自知之明,而是他写的歌词,基本上和报我身份证没有区别。
千回百转间,我盯着陈预,终于找到了另一个角度反击:
「为什么都分手了,你还知道我这么多的事?」
「你该不会每天都在千方百计地窥视我的生活,看我过得好不好吧。」
他神色微滞。
我自认为抓到他的把柄,沾沾自喜,准备逐步击溃他的心理防线。
没想到随后他问:「黎晴,你这种情况多久了?」
「什么意思?」
「你该不会忘了你现在用的听歌帐号是我的吧。」
于是傻眼的人很快轮到了我。
因为,我还真忘了。
我们分手后,还有很多东西是绑定在一起,或者共用的,我从来没有在意过。
准确地说,是我从来没想起过。
如果他现在不说,我可能还会继续忘下去。
这该死的来自大数据时代的羁绊。
早知道就不提这一嘴了。
伤敌一千,自损八百。
「行,那帐号还你,我们从此两不相欠。」
这是我最后的潇洒,毕竟我真的很舍不得我收藏的那些歌单。
陈预点点头。
「好啊,两不相欠前,充会员的钱先算一下。」
充会员的钱?我真的怒了。
「你有事吗,账号是你的没错,但是那会员是我自己充的好吗!」
他提醒我:「前天到期了,昨天我特地帮你续的年费,如果不信你可以现在打开看。」
陈预说得像真的一样,可我并没有当真。
「怎么可能。」我低头翻找手机。
然后,我涌起的滔滔怒火,在看到我的音乐会员被充到十年以后时,无情扑灭。
我无话可说了。
请问动不动给前任续个十年会员,这是允许的吗?
「我真的谢谢你啊。」
他无视我想刀了他的眼神,致我以诚挚的回应:「客气什么,都是一张床睡出来的。」
「行,可以了,打住。」
说不过他,我决定闭嘴,「付款码给我,钱转你。」
陈预拿出的是加好友的二维码。